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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內容
***使用『佳聯』網路的學校請注意***主旨:佳聯電信業者建置於縣網中心的設備維護更新,使用佳聯網路的學校在施工期間會斷網。施工期間:4/26(二)18:00~19:00。 若施工提早完畢,網路提早恢復正常。
★★★請各校注意---行政院"管考系統"填報明天(4/30)截止★★★請各校注意行政院管考系統填報時間至明天星期六(4/30)晚上12點前截止,請尚未完成的學校盡速完成若資料填報確認無誤後,各項目務必點選"完成送出"(請參考相關檔案)
★★★縣網中心骨幹路由器維護更新★★★縣網中心骨幹路由器維護更新時間:今天(111.4.26)晚上 8時00分至8時30分影響:此時間內經過縣網出去的網路暫時斷線。
國中小「111年行政院管考系統填報」教育訓練---簡報檔(1110416更新)如相關檔案
「111年行政院管考系統填報」教育訓練課程一、公文今日由府內發送出去。二、此教育訓練目前提供「 實體 」與「 線上方式 」同步。三、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」報名時間 111年3月28日至4月11日截止,全程參與人員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。四、 每場次「 實體場地」只容納38位含第39位後請採用線上方式, 每場次報名人數為60位限制。       ※、若報名前38位要採用線上研習者,請於全國教師進修網報名後來信(62133@ylc.edu.tw)告知參與哪一場次,以便登記。五、線上 視訊會議室測試時段 111年4月11、12日14:00~14:30。六、線上視訊軟體採用「 WebEx Meeting 」。七、教育訓練時間:   1. 實體場次地點:雲林縣教師研習中心2F電腦教室 。   2. 實體場次報到時間:上午場 8:40~9:00 ,下午場 13:10~13:30 。   3. 各場次時間:      (1)111年4月13日(三) 上午場 9:00~12:00    [課程代碼: 3401503] 。      (2)111年4月13日(三) 下午場 13:30~16:30  [課程代碼: 3401507] 。      (3)111年4月14日(四)上午場 9:00~12:00   [課程代碼: 3401508] 。      (4)111年4月14日(四) 下午場 13:30~16:30  [課程代碼: 3401511] 。
111年3月30日「DNS系統網頁版」各校線上研習★★★研習前注意事項★★★1.請參加研習的老師先確定在本縣"單一認證入口網SSO"系統內是否為第2管理員2.登入會議室時,請依照教學檔案(WebExMeeting教學檔)方式操作
★★★台電停電影響縣網電話(5348221)「不通」,請改撥網路電話★★★剛剛台電部分區域跳電停電,造成中華電信的部分設備沒有電影響到縣網網路電話5348221 "無法通話"如需來電請撥網路電話※、目前中華電信的部分設備還在停電中,要等台電恢復,電話(5348221)才會通
★★★新學期OPEN ID登入問題★★★1.國中小雲端校務系統如果還未設定學期轉換時,學生無法使用縣市OPEN ID帳號登入教育雲平台2.學期轉換相關設定須請校內註冊組設定,系統設定完後等學生資料同步上去,即可登入教育雲平台(資料同步時間每天中午12:30、下午5:30與凌晨5:00)3.相關資訊請參考「Cloud School 線上教學手冊」(如"相關連結")
本縣雲端校務系統「今天晚上7點至8點系統更新憑證」雲端校務系統今天晚上7點至8點系統更新憑證,這段時間請不要進系統
法務部調查局-反詐騙、黑心食品及囤機哄抬物品宣導等事項法務部調查局-反詐騙、黑心食品及囤機哄抬物品宣導等事項
法務部調查局-反詐騙、黑心食品及囤積哄抬物品宣等導事項法務部調查局-反詐騙、黑心食品及囤積哄抬物品宣導等事項
【請注意】本縣國中小共構網站停機維護說明:本縣國中小共構網站停機維護,停機時間請大家不要登入系統時間:110年12月10日(星期五)下午5點30分至6點
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及「 修正對照表」主旨:檢送教育部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及「 修正對照表」 ,如說明,請查照。說明: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44378號函辦理。二、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調整相關規定,爰修正指引有關「集會活動人數限制」、「室內外從事運動、歌唱教學活動時得不佩戴口罩」等部分規定,修正內容詳如「修正對照表」。三、請學校除例外情形外,外出仍應全程佩戴口罩、實聯制、量體溫、環境清消、做好個人健康管理及校園防疫緊急應變,以維護師生健康。
雲林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
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主旨:檢送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0)年10月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74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,請配合辦理。說明: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35325號函辦理。二、衛生福利部本次公告內容須修正重點如下:(一)以下室外空間,可暫免佩戴口罩:1、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(如:田間、魚塭、山林)工作。2、於山林(含森林遊樂區)、海濱活動。3、上述場合應隨身攜帶口罩,於人潮聚集或與他人共同工作、活動等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場合,仍應佩戴。(二)全國宗教祭祀場所將有條件開放進香團、中元普渡福宴、平安宴、流水席等宗教活動,並刪除固定座位,採梅花座之限制。(三)全國休閒娛樂場所將新增有條件開放桌遊場所、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(MTV)、視聽歌唱場所(含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)、遊藝場所、電子遊戲場、資訊休閒場所、麻將休閒館。(四)刪除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/茶等社交互動及超商以工作人員服務方式販售茶葉蛋、關東煮等熱食之限制。
修訂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並自110年10月19日起適用,請各校配合落實執行主旨:檢送教育部修訂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並自110年10月19日起適用,請各校配合落實執行,請查照。說明: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37186號函辦理。二、檢附修訂防疫管理指引、修正對照表、新聞稿、教育部函。
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「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」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「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」,自本年10月1日起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說明: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6日臺教綜(五)字第1100135534號函辦理。二、檢附教育部函文影本1份(如附件)。
【轉知】「資訊安全(資訊技術類)專業級」認證公測體驗活動說明:一、隨著資訊化電腦普及與網際網路發展,各種資訊系統(產品)衍然而生,網路成為每個人生活必備之工具,也帶來不少資訊安全問題。有鑑於此,我們研發設計資訊安全認證(MISC),本認證分為基礎認證、專業認證及專家認證,可藉由此認證學習並提升個人資訊安全觀念,亦可透過本認證作為個人資訊安全能力鑑定。二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 (或額滿截止)三、測驗時間:110年11月19日08:00-11月21日20:00四、測驗費用:免費五、測驗範疇:網路技術安全與防護、威脅脆弱性與主機安全、存取與身分識別管理、合規與系統安全、密碼學與安全教育。六、測驗結束後,若通過認證,可於7-14天於電子郵件(E-Mail)收到本測驗中心寄發之電子證書授權信件。七、本文附件活動電子DM(如附件),公測活動辦法及報名完整資訊詳請參閱官方網站公告(短址:https://imi.tw ),敬邀貴校有興趣之教職員生或一般民眾踴躍報名,並請惠予公告,至紉公誼。
因應目前疫情二級警戒,適度調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防疫規定主旨:因應目前疫情二級警戒,適度調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防疫規定,請查照。說明: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4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30856號函辦理。二、考量國內新冠疫情趨緩,目前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第二級,在符合指揮中心所設之條件下,調整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有關校園餐飲、集會活動及戶外教學活動防疫規定及原則,說明如下:(一)餐飲防疫措施:1、用餐不限隔板或1.5公尺間距。2、校園餐廳人數應為室內80人以內,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應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.5米/人(2.25平方米/人)。3、校內餐廳、美食街及商店應遵守「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」,落實用餐實聯制、環境定期清潔/消毒,從業人員佩戴口罩、勤洗手,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、手部消毒;並放寬桌菜及自助式取菜方式。4、前項餐飲內用原則應依照衛生福利部「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」及「餐飲業防疫指引」規定辦理。(二)集會活動(含校內研習、學生社團表演):人數上限為室內80人,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應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.5米/人(2.25平方米/人)、室外300人;若超額須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。上述規定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。(三)戶外教學活動:1、辦理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等活動,應維持社交距離、佩戴口罩、遵守空間容留人數限制,並留意景點、住宿地點規劃,應採實聯制,確實執行人流管制等;於山林(含森林遊樂區)、海濱活動,無須戴口罩,惟應隨身攜帶口罩,並應與他人均保持社交距離。2、進行戶外教學活動搭乘交通工具,應依交通部「遊覽車客運業防疫管理措施」及110年9月27日新聞稿公布,以車輛核定座位數乘坐,並應造冊及落實固定座位。3、另依活動行程規劃,提醒師生遵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「公私立社教機構防疫管理指引」、交通部「國家風景區、觀光遊樂業、旅行業及旅宿業提供工作人員及旅客參考指引」、本部「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」等相關防疫管理措施及指揮中心公告辦理。4、戶外教學活動倘為旅行業承攬,請依交通部觀光局「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管理措施Q&A」之住宿規定,以安排2人1室、1人1床之房型或單人房為原則,同班級學生則以不超過4人1室為限。5、相關餐飲事項,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「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」辦理,內用不限隔板或1.5公尺間距;放寬桌菜、自助式餐廳取菜方式。(四)請提醒學校教職員生除例外情形外,外出仍應全程佩戴口罩、實聯制、保持安全社交距離,以維護師生健康。
110年9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42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9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42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,請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說明: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29033號函辦理。二、衛生福利部為使現行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,符合現行規範,爰修正旨案公告規定。三、本次修正重點為放寬集會活動(含會展、宴席等)人數上限為室內80人,或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.5米/人(2.25平方米/人),室外維持300人。集會活動不符合上開條件者,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,或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防疫規定辦理。四、檢附衛福部公告、教育部函等相關影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