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23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32703680號函辦理。
二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科技領域已將「資訊科技」列為國、高中之授課時數/必修科目,小學階段則採課程融入方式進行,並可將資訊教育相關內容以主題/專題/議題方式安排於彈性學習課程實施。
三、為培養學生建立健康、合理與合法的資訊科技使用態度與習慣,以增進網路學習正向效益,並提升教師資訊素養能力,教育部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(星期二)止舉辦「全民資訊素養自我評量」活動(網址:https://isafeevent.moe.edu.tw/),請於活動期間內踴躍上網參與檢測資訊素養認知程度,並有機會參與抽獎。
四、本活動採用「教育雲端帳號」登入,無需另行申請帳號密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