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27884A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提升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,製作有關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,說明如下:
(一)受理時間:114年截止日期分別為3月14日(星期五)及9月15日(星期一)(此為教育部收案時間)。
(二)提案方式: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,學生提案流程分為2種方式:
1、學生個人向學校性平會提案。
2、學生個人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。
(三)提案主題:以教育部權責之【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為限】。
三、流程圖暨表單將另外上傳於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專區。